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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問我"你老公會看你的部落格嗎?"


朋友說"你老公很體諒你想發洩的心情,能夠允許你在部落格上開個罵老公專欄,真是一個好老公。"


對於這兩個問題,我想回答的都是"我不在乎。"


以前我知道他會偷看我的日記,


後來知道他會偷看,我就不寫了。


現在他會不會看?我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因為我不是為他而寫的,就算看了他也看不懂。


對於我,他只會批評謾罵,他不是我所歡迎的讀者,所以我不在乎。


至於我能不能開部落格,我要在部落格上寫些什麼那更是我的個人自由,他管不著,他想管,我也沒興趣理他。


我不是他身上的一根骨頭,就算是,也是那根會帶動拳頭,狠狠揍他一拳的那根。


今天國安局希望通過一個嗆總統就要逮捕的法令,很多人批評"臺灣還是一個民主社會嗎?"


我也要借用這一句話,


我一點都不覺得我開部落格需要得到他的允許,需要他的諒解,更不覺得這是他偉大的恩典。


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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