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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要處理人的事情,就會覺得當人很累。


特別是處理被我稱之為狂犬病時期的青少年們的人事。


在我看來團隊,比賽那有什麼事?只是團體中各有各的堅持,問題就打上一個又一個的死結,無解。


班際合唱比賽來了,歌曲很快就選定了,讓我小小鬆了一口氣。


指揮呢?才是大問題。有個不知死活的,人緣極差的,自告奮勇,大家也集體同心協力決定陷害他。


對孩子們來說,擔任指揮那可是一個天大的丟臉的機會。怎麼會這樣呢?


團體中只要有一,兩個人觀念偏差,這種不良的氛圍就很容易被擴張。


任憑你說破了嘴,什麼團隊榮譽啊,什麼難得的表現機會啊,什麼凝聚團體精神啊,--它還是被界定被丟臉。


因為觀念偏差的人就是打算看別人丟臉的,所以他當然不願意他自己去做這個丟臉的差事。


所以有能力的人不做,也不敢做,也不願意做,也不高興做這件事。


不只吃力不討好,還賠了夫人又折兵--除了成為眾人的笑柄。


我讓孩子們發表看法,希望看到班級得到什麼樣的成績?了解大家的想法後,再來決定指揮人選。


如果想當獨孤求敗,那就隨便抽籤,誰指揮都沒差,就大家一起丟臉。


如果有求勝的意志,那就認真選出好的指揮,誠意地拜託有能力的同學來領導大家贏得勝利。


真的會被氣死,偏偏我就是那種從小熱愛團體,熱愛到不行,投入到不行的巨蟹座,最受不了的就是這種自以為是只想嘲笑他人,又自私自利的孬種加痞子。


拜託,我超想跳下去指揮的好不好,如果我去指揮沒給我唱第一名,看我到時候怎麼整你們。


有點求生意志不行嗎?


通通給我振作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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