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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三X機車服務站的主任親自把我送修的車運回到家。


因為才買半年的摩托車已經送修三次,讓我為了它不只一次的大動肝火。


公司非不得已當然不肯換一輛全新的摩托車給我,


所以我要求:一年的保固期,需從今天重算。下次(再有下次,我覺得公司招牌應該直接拆掉了啦)再有任何送修,保固期一律重新計算。


前陣子也有消費者提出相同的質疑:為什麼貨物在保固期出狀況,是修理,而不是徹底的更換新貨物。


這摩托車第一次是晚間外出時在半路熄火,說了換了新的化油器,


第二次因為無法正常發動,需加油門,才能發動,也說換了化油器,


這一次,則是因為加速時感覺不順暢,而且引擎運作聲響大,再度送修,


一說,又說是化油器作微調,


我說,該不會因為公司不願意正面處理引擎的問題,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只處理比較容易處理的化油器,所以問題一而再,再而三,無法徹底處理,


服務站主任再三保證,這次是徹底的檢查過了,保證不會再有問題了,


只是對他們公司的信心早就潰散殆盡了。


達成共識:再有任何問題,服務站主任親自到府牽車送公司維修,再親自送回到府,然後保固期歸零重頭計算。


最好不要變成是萬年保固期的車,


我想,我的忍耐限度已經早就跟我的憤怒成反比了。


再惹我,你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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