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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脾氣的我今天又抓狂了。


因為兩件事。


一件是我桌上的筆架(為了讓任課老師簽名方便取筆用的)被摔壞了,沒人承認。


第二件是上星期四放學後班長的桌上被人倒了牛奶,也抓不到兇手。


我耐住性子,希望大家拿出良知,做錯事的人趕緊認罪。


但孩子們只是一個勁兒地搖頭,表示不知情。


牛奶事件就更巧合了,剛好大家出去上廁所了,回教室時,班長桌上就被倒牛奶了。


被倒的牛奶,還是當天學校以公費買的,用來補給孩子們成長的營養。


我心裡直覺"應該有人知情",可知情不報,是我的地雷,是我很不能忍受的事。


一個團體裡只要有一個"知情不報的老鼠屎",這鼠疫就會擴散地很快,一個團體也就潰不成軍。


還好我幾個禮拜前就積極處理教室鑰匙,跟總務處周旋了三個禮拜,教室的鎖搞定了,值日生沒有善盡職守關窗鎖門的,我也罰過幾次,


揪出了放學還留在教室裡的人,兇手就呼之欲出了--是X萱。


她說"揹書包時,不小心碰到筆架了,把它摔壞了,但原本只是裝在裡面的水漏光而已,是X予第二次把它摔壞的",


她說了個案外案,


X予就是坐在離我桌子最近的人,X予說"因為他覺得我懷疑他,所以他很生氣,就想把筆架摔壞"。


我說"一開始,我並不知道是放學後被摔壞的,我以為是今天上課時摔壞的,我希望如果你看到是誰把它摔壞的,可以告訴我而已。"


X予說"我以為你懷疑我。"


我問X予,"有人懷疑你殺了人,你是不是也馬上去殺一個?"真不知道,這孩子為什麼這麼愚蠢?


筆架事件有了眉目,順勢問了牛奶事件,


"之前有那些人會進到我們班教室的?"


兇手也現蹤了,但為什麼要找上我班上的班長呢?應該不單單是巧合?


聰明的兇手說"是你們班的人說班長管秩序太兇,要我倒的。"(認真盡職的班長竟成了眾矢之的?)


喝,原來並不是沒人知情,也不只二,三個人知情,但六個孩子竟然都選擇了"自以為講義氣的不義之事"


可見,班級經營至此還是挫敗的,


危機能化為轉機嗎?這是勢在必行的。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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