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因為要準備上工了,所以我們家玩一個小小的遊戲--誰最早起床,就是那一天的一家之主。


哈哈,我呢?樂得賴床到最後,


反正,誰當一家之主,我恐怕都難逃台傭的命運,所以,我也就沒有必要為了那虛名而掙扎。


小愛呢?因為早就想要鹹魚翻身了,所以前兩天,她積極地掌握局勢,奪得"先"機,當了兩天的一家之主,


可以奴役爸爸,講話可以大聲一點,可以動不動就拿"今天我可是一家之主"來威脅小漢的,


那兩天,她可逞盡威風了。


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樣。真是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整天愛媽的部落格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