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總統盃已經公告在滑輪溜冰網囉。


2011 第八屆總統盃全國溜冰錦標賽暨
2011 自由式輪滑世界錦標賽國手選拔
競賽規程
依據100 年01 月28 日體委競字第1000002741 號函辦理
競速溜冰:中華民國100 年三月十ㄧ日(五) ~ 三月十三日(日)
競速溜冰:屏東縣潮州運動公園溜冰場
6.競速溜冰分組(器材不限)
(5)國中男子(女子)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10000 公尺計分賽
15000 公尺淘汰賽
(6)國小選手組(器材不限)
國小男子(女子)六年級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5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五年級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5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四年級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3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三年級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3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二年級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2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一年級組: 300 公尺計時賽
5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爭先賽
2000 公尺開放賽
(7)國小新人甲組(塑膠鞋身、半競速底座)輪子(90mm)含以下
國小男子(女子)六年級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五年級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四年級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開放賽
~ 6 ~
國小男子(女子)三年級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二年級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開放賽
國小男子(女子)一年級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00 公尺開放賽
(8)國小新人乙組(塑膠鞋身、固定式鋁合金底座)輪子(80mm)含以下
國小男子(女子)六年級組: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國小男子(女子)五年級組: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國小男子(女子)四年級組: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國小男子(女子)三年級組: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國小男子(女子)二年級組: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國小男子(女子)一年級組: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9)幼童組(器材不限)
幼童男子(女子)組: 200 公尺計時賽
400 公尺爭先賽
600 公尺爭先賽
(10)美式團體接力:每隊4 人
社會男子(女子)組:3000 公尺接力
公教男子(女子)組:3000 公尺接力
大專男子(女子)組:3000 公尺接力
高中男子(女子)組:3000 公尺接力
國中男子(女子)組:3000 公尺接力
國小選手組男子(女子)甲組(4~6 年級):2000 公尺接力
國小選手組男子(女子)乙組(1~3 年級):2000 公尺接力
【注意事項】
(1)國中及國中以上各組每位選手可報名3 個單項,國小(含新人及幼童組)每位選手可報名
2 個單項(美式團體接力不在此限)。
(2)國小新人甲組(塑膠鞋身、半競速底座)輪子(90mm)含以下
~ 7 ~
(3)國小新人乙組(塑膠鞋身、固定式鋁合金底座(不可用ㄧ般六角工具拆卸,需用鉚釘固定))
輪子(80mm)含以下
(4)學生組及、公教組以學校、機關為單位報名;人數不足之單位可聯合組隊, 但以同一縣市
為限,且須以縣市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5)社會組以各縣市為單位,並以溜冰委員會名稱報名參賽。
捌、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報名參加。
玖、報名方式:(一) 花式、自由式輪滑上網下載電子報名檔網址:http://hom e.anet.net.tw /w ilsontsai
聯絡電話:(04)23728691 蔡偉生
(二)填妥後將電子報名檔em ail至ecf0677@ yahoo.com .tw ,聯絡電話:0910-422373
(04)22628018 易清風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費及報名費統計表(自行於電子報名檔內列印)逕寄
「台中市忠明南路949 號12 樓易清風收」。未收到報名費者,承辦單位得保留
受理該單位報名參賽之權利。
(四) 自由式輪滑報名方式若有疑問請電 0913-280537 李教練。
(伍) 競速及曲棍球報名表,請至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或屏東縣光春國小網址下
載,報名方式若有疑問請電0911-728507 鄭教練 0932-977755 林教練詢問。
(六)競速溜冰、溜冰曲棍球報名表填妥後,將電子報名檔email 至
yamahaabian@yahoo.com.tw,報名費請於領隊會議時繳交,承辦單位得保留該單
位報名之權利。
拾、報名費用:
ㄧ二、競速溜冰:
1.600 元可參加一個項目,每增加一個項目加收100 元。
拾壹、報名日期:競速及曲棍球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0 年2 月15 日(二)止逾期不受理。
拾貳、賽程公佈:100 年3 月4 日(五)公佈於報名網站。
拾肆、領隊會議
(二)競速領隊會議:100 年3 月10 日(四)上午十時於屏東縣光春國小會議室。
拾伍、獎勵:
(一) 各單項競賽之前三名於比賽成績確定後,在溜冰場中各頒金、銀、銅牌及獎狀表彰之。
~ 10 ~
(二) 各單項之前六名於閉幕前頒獎狀乙張。
(三) 比賽成績除由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保存外並呈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
總會列入全國比賽成績紀錄。
(四) 各代表單位(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獲得各組團體錦標之前三名,於閉幕時由大會頒
冠、亞、季軍獎盃各乙座、獎狀乙張並呈報體委會列入全國比賽之團體成績紀錄。
(五)團體花式前三名頒給單位獎盃乙座、獎狀乙張(個人無獎盃,但頒給獎牌、獎狀)。
(六)個人花式分別計算基本型、自由型及綜合型成績,各頒獎牌及獎狀。
(七)花式選手組綜合冠軍、競速選手組綜合冠軍、個人冰舞綜合冠軍、自由式輪滑(平花)個人花
式角標及前溜單足S 形冠軍,頒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
(八)花式、競速團體總錦標分開計分。
拾陸、競賽細則:
(一) 團體接力採美式接力之方式,每圈按棒次順序,循環接棒,至該隊溜完全程。
(二) 團體接力賽選手之上裝必須四人同一樣式,違者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三) 競速參賽選手於比賽中必須戴頭盔,但禁止戴皮條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四) 競速、參賽選手之號碼貼紙,請貼於安全帽左側,於競賽進行中如有脫落現象致裁判無法
分辨時,取消其參賽資格、自由式輪滑(平花)參賽選手之號碼布請別於選手正面明顯處。
(五) 計時賽若有成績相同之情況,則加賽一場以決定名次,但不影響已定之紀錄。
(六) 花式計分採用十分制(國際總會比賽規則最新修改)。
(七) 花式競賽名次之決定,採用國際規定之對比法。
(八) 比賽進行中如有異議得提出抗議,但須於該項比賽結束後十五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
向裁判長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 元,抗議成立,保證金退回,抗議不成立,則保
證金沒收,作為大會費用。審判委員會之判定為最終之判定,不得再提出任何異議。
(九) 參賽選手不得代表兩個或更多個單位參賽,違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十) 各隊提出抗議時,如為依抗議規定循合法程序提出,而大聲叫喊致影響比賽之進行或有汙
辱裁判及大會人員之行為時,得視其嚴重性由大會採取適當之處分(例:取消個人或其全隊
之參賽資格或禁賽多久等處分),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備查。
(十一)本次比賽至少須有九隊報名註冊,不足法定隊數不列入正式比賽。
拾柒、注意事項:
1.選手不得配戴飾品(指:手環、手錶、項鍊、戒指、耳環等)下場比賽,配戴眼鏡者,必須使
用橡皮圈固定之。
2.花式規定圖型直徑為六公尺,套型直徑為二點四公尺。
3.花式自選音樂限使用C D ,僅限錄選手個人使用之音樂,內容嚴禁用有歌聲、對白等音樂。C D
上必須標明選手組別、姓名、項目,於報到時交報到處。
4.各組團體總錦標冠、亞、季軍,由獲得積分最高者得之,各組積分採男、女合併之方式計算。
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順序互比牌數,獲多數者勝之。
5.個人競速綜合冠軍由獲得分數最高者得之。如得分相同時以金牌、銀牌、銅牌之順序互比牌數,
獲多數者勝之。再不能辦定,則以距離長短判定,由長距離者勝之。
6.各單項比賽參加人(隊)數,三人(隊)以下含三人(隊)不計成績,視同表演賽,但仍頒給
獎狀;四人(隊)取三名;五人(隊)取四名;六人(隊)取五名;七人(隊)取六名。其
積分之換算以逆算法給之,但第一名加一分,即取六名時為7、5、4、3、2、1;依此類推。
團體花式、競速團體接力,其積分雙倍給之。
7.參加新人組比賽選手,其得名積分不列入團體積分之計算。
8.參加選手之食、宿、交通等事務請自行處理。
9.比賽遇雨視多數領隊及教練決議照常或延期舉行,如繼續比賽選手須考量個人能力選擇是否棄權。
10.參賽選手嚴禁降組,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11.請各隊領隊務必準時參加領隊會議,未參加者視作對領隊會議決議內容無條件同意。
12.參加選手請衡量個人體能狀況,如有不適從事各項運動者請勿報名。
13.大會已投保場地意外險,各隊及選手請依需要自行加保。
~ 11 ~
14.報名參賽者,即認為已確實認同競賽規程,不得對競賽規程提出任何異議。
15.以上如有未盡事宜,比照中華民國溜冰協會公佈之規則辦理。
16.如發生規則未明定之事件,由裁判團決定,裁判團亦可送審判委員會作最後決議,不得異議。
17.如有未盡事宜,由大會修訂公佈。
18.本規程報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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