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參加全國各項大型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學校


獎勵金實施計畫


一、目    的:為提昇新竹縣參與全國各項賽事成績激勵各級運動代表隊積極練習,為新竹縣爭取最大榮譽,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教育處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新竹縣中小學體育促進會


五、獎勵金賽會級制:依比賽程級分成五級制


    1、第一級:代表中華民國參加奧運會、亞運會、世界級及亞洲級之優秀之選手、教練。


    2、第二級:全國運動會。


    3、第三級: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


    4、第四級:全民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原住民運動會、


    5、第五級:參加教育部核定之全國各單項協會所辦理之各項賽會及全國小學田徑錦標賽。


六、項目:


    1、團體:各項團體運動項目,如棒球、籃球、排球、拔河、軟式網球、                     射箭團體、田徑12人以上大隊接力賽………等。


    2、個人:跆拳道、空手道、個人射箭、田徑(含接力賽、但接力賽獎                     金×2)………………


    3、破紀錄:包含奧運、亞運、全國運動會暨各項大會紀錄。


七、對象:凡代表新竹縣參加全國性運動會之優秀選手及指導教練及就讀學校。


 


 


 




























































































【第五級】全小運、教育部(體委會)核定之全國賽



級距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備註



團體項目



原標準



無編列



 



修訂團體



0.8萬



0.6萬



0.5萬



以下空白



 



原標準



無編列



 



增列教練



0.8萬



0.6萬



0.5萬



以下空白



 



原標準



無編列



 



增列學校



3萬



2萬



1萬



以下空白



 



※一、學校獎勵金列為增購體育運動訓練設備。 二、參賽隊伍必須有6隊以上。



級距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備註



個人項目



原標準



無編列



 



修訂個人



0.5萬



0.4萬



0.3萬



0.2萬



 



原標準



無編列



 



修訂教練



0.5萬



0.4萬



0.3萬



0.2萬



 



原標準



無編列



 



學校



3萬



2萬



1萬



0.5萬



 



※一、學校獎勵金列為增購體育運動訓練設備。 二、參賽人數必須有12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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