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屆俊傑盃四段組


OXOOO,四勝,第五名,獎金2500元。


圖左為今天的裁判長:謝老師。














今天的比賽共有四個小女孩參賽。


其中三個號次都很接近,天愛的第一場比賽就是女女之戰。


雖有三敗淘汰的規定,但四個女孩都通過試煉,順利比到第五場,最後只有天愛進入前六強。


 





天愛有三次和大人在比賽中對奕的經驗,其中有兩次感覺都不是很好。


比較好的只有在雲林體育館和"李亮"爺爺對奕時感覺好一點,和李亮爺爺對奕,因為李亮爺爺覺得局面完全不利,所以他中盤就投子認輸了,雖然輸了棋,但仍然和女兒相談甚歡,


另外兩次,給女兒的感覺都是"大人好像棋品不像小朋友那麼好。"





這個對手第一次落子之後又移動棋子,


女兒向裁判反應,對手避重就輕不願正面認錯,


因為犯規的事實確鑿,被記該局警告一次。





今天的比賽時間限制為三十分鐘。(包辦制?)


受限於時間壓力,


有一次對手下完棋,還來不及縮手,天愛就已經拿了棋,準備落子,爭取時間,


兩人的手在空中相碰撞,天愛手上的子就直接掉到棋局中,


還好旁觀者提醒,才恢復原來的棋局。


但天愛太早準備好棋子,讓對手頗有微詞,但裁判認為女兒只是個性太急,並不算犯規,


對手卻覺得先前女兒告狀害他被記一次警告,這次女兒和他手相撞,怎麼裁判會覺得沒關係,


對於裁判認定女兒不算犯規,以及女兒並不認為自己犯規一事,他很不服氣,


他說"妳之前愛告狀我就已經很忍耐妳了,妳現在還撞到我的手,還說沒犯規,......"


什麼叫做"我已經很忍耐妳了"?聽得我火氣都大了起來。


我忍不住對他說"明明是你自己有錯在先,有狀況本來就要向裁判反映,這並沒有什麼不對,你為什麼要這樣對小孩子說話?"(我擔心小女生最怕人家說她愛告狀)





最後這個對手果不出女兒所料"逾時裁定敗"。



逾時裁定敗之後,對手還擺出一副"假大方"的動作,攤攤手說"好吧,妳贏了,可以了嗎?"


這話也讓天愛很不高興。輸了,非但不能虛心認錯,還一副假大方的樣子。


也難怪女兒覺得"怎麼這些大人下棋棋品都這副德行啊?"


 


在今天的比賽中,女兒也有要檢討之處,


現在的她輸贏不會喜怒形於色,輸棋她會覺得是"賺到"更讓自己精進,是收穫,


但她很不能忍受"受委屈",一急,一擔心想法不被理解,她就會急得掉淚,拼命想澄清,


媽咪告訴她"眼淚,很容易被對手誤解、解讀為想搏取同情。應學習平心靜氣地陳述自己的狀況。"


就算對手想扭曲事情,你也不用急著吵架式地辯解,才不會被裁判解讀為"不服裁判或頂撞裁判"。


 


比賽的公平性有賴於裁判不偏袒的評斷,


今天的裁判比之前在桃園遇到的消極裁判好很多(只告訴女兒:妳不要理他就好),


一開始就要大家認識他,認清他這個向來鐵面無私的裁判,請大家務必信任裁判,


他說他向來很嚴肅地看待自己當裁判的職責。


整個比賽從開始清楚地講解規則,如果比賽場次之間有突發狀況,他也會在下一場比賽前補充說明。


就裁判的素質及辦比賽的水準而言,我給予台南圍棋協會相當高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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