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一早就看到一對父母連袂在辦公室外候著,問了一下,是要找隔壁班的同事,
請孩子去通知同事回辦公室,在還沒確定來意,我就姑且先留步。
家長接二連三地問幾個"長官"上班與否的狀況?會長是誰?更查察出來意不善。
等同事一來,家長果然開始炮火猛烈......
原來是特地為了兒子騎摩托車,同事通知要依校規處理一事。
那一天那家的寶貝兒子在同學們上學時間,大剌剌地騎著摩托車到校門口找女同學,
爸爸說"那一天是我叫兒子去買早餐,如果要記過就記我好了。"
"我兒子又沒抽菸,又沒打架鬧事,又不是那種大壞的小孩,難道不能用勸導的,幹嘛每次動不動就記過!"
"我兒子之前才被記小過,現在又要被記過,這樣還讀什麼書啊?"
媽媽也不甘示弱地幫腔"對呀,他們班好多人都動不動就被記過,都不知道大大小小被記多少過了?"
我說"爸爸呀,兒子都敢騎著摩托車到校門口了,可見他也不是第一次騎了吧?您為何一直默許孩子呢?為什麼不用您的愛好好地規範您的孩子呢?真要等到出事了,又要來怪誰呢?"
我說"媽媽呀,您那亂七八糟混為一談的邏輯,只能混淆您自己,主角人物一點也沒辦法移轉到別的同學身上呀。"
我說,法規何不全部取消呢。
反正"懲"的功能已經無能為力了,"獎"的部分也通通不需要了吧?
只要有任何一個懲誡,家長們一定會跳腳,而且一定會立刻前來跳腳,
"我的孩子真的很乖。"
"難道不能再給孩子一次機會嗎?你們只會記過嗎?"
"難道記了過就有用嗎?"
"孩子被記了過想不開怎麼辦?"
臨走前,那對父母補充了饒富趣味的一句話"希望主任告訴老師不要因為今天我們的到來,而對我的孩子有不好的觀感。"
這結語真是妙不可喻啊。
不小心,我又想起了,三個月前,同年齡有兩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孩子,有天晚上偷開了家裡的車子,
兩個人,第一次開車,膽大可比天,
只小小擦撞了個阿婆的攤位,
孩子的父母也跟上另一項流行,求助家庭教育中心,發出訊息"我管不動我的孩子,幫我管管我的孩子,我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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